一个劳动者在一家公司上班离退休只有两年时间时,这时自己没过错,只不过公司想要辞退的,由于目前被辞之后依据我们的退休时间非常难在找到下家单位,所以劳动者会觉得公司违法。其实不然,法律上规定在职员自己无过错的状况下,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才不可以依法辞退。
在距离退休只有两年时间时但并不同时符合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公司可以根据下面法定的条件辞退职员:
1、由于职员自己有缘由致使不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1)职员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状况,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经过公司调整安排还是不可以工作的;
(2)职员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还是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公司与职员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
注意,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单方辞退职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公司经营缘由致使不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公司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紧急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改革或者经营方法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还要裁减职员的;
(4)由于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的。
注意,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单方辞退职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虽然公司可以在职员仅满足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依法辞退职员,但在职员无过错的状况下,公司又不是根据上面法定的条件辞退的,公司是无故辞退,需要支付职员二倍补偿金。